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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2017-05-27 14:54   审核人:

1、学生公寓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公寓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公寓,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公寓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公寓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公寓里。

6、学生公寓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人员制,值日人员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

8、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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