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首页|部门简介|规章制度|财务家园|下载专区
导航
 首页 
 部门简介 
 规章制度 
 财务家园 
 下载专区 
部门简介
您的位置: 首页>>部门简介

财务处作为学院的一级财务机构,在院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赋予的职责,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家规定,拟订学院有关财经规章制度;负责学院日常的会计核算;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财务处以方便、快捷、高效、服务的理念,努力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合我院特点的财务管理模式,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现代化建设,逐步拓宽服务功能,为学院的发展和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岗位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学院财务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并符合学院实际情况。

(二)根据集团公司及学院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程序,确保学院资金安全。

(三)负责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四)负责编制和执行学院财务预算,跟踪财务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

(五)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财务收支计划,控制资金支出不突破资金计划,确保资金有效的供应。

(六)负责学院建设项目资金总体管理,履行项目合同中资金拨付条款,严禁超负资金。

(七)负责参与采购部门与物资供应商的采购及付款、结算的审核。

(八)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每学年学费、生活费等学生缴费的及时足额收取。

(九)负责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核算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十)负责学院财务报销及其他成本费用支出的审核,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标准,对超标费用或违反规定、不合格的凭证拒绝入账。

(十一)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十二)负责及时对会计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和有效。

(十三)负责对学院财务信息的保密,除法律规定和院长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和泄露学院财务信息。

(十四)负责参与学院其他部门组织的工程和采购招标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滨海新区金海大道9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