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非招远籍人员自到达烟台黄金职业学院3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安全保卫处申报居住登记。由安全保卫处汇总后报边防派出所。
三年期: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已购买房屋或者已租赁房屋并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经本人申请,可以申领3年期居住证。
一年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只能办理1年期居住证。可以不办理居住证的情况: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
二、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房屋租赁合同;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
4、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