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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19-01-01 08:54   审核人:

受限空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进出时有一定的困难或受到限制的空间,不能用于人员长时间停留,通风状况较差,空气中的氧含量不足,或者空气中存在着有害物质。在施工现场中,受限空间的形式大多为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一、危害因素

因为受限空间内可能盛装过或积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如果工艺处理不彻底,或者对需要进入的设备未有效隔离,导致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残留或窜入等,若作业时对作业活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采取措施不力,违章操作等,就可能发生着火、爆炸、中毒窒息事故;受限空间内可能有各种机械动力、传动、电气设备,若处理不当、操作失误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当在受限空间内进行高空作业时,可能造成高空坠落事故。

二、“三不进”原则

“三不进”原则是指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监护人不在现场不进;安全防护措施没有落实不进。

三、办理作业许可证

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涉及到办理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审批人、批准人等。要求各尽其责,人人把关。通过层层的办理程序,有效避免“某一个人”、“某一环节”对“某一危险因素”的疏忽和迟钝。落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入的受限空间的作业条件,如作业点周围的环境,包括氧气含量、可燃气体含量、有毒气体含量等是否合格,以及受限空间内残存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等是否已经清除干净。二是受限空间的隔离情况,需要作业的受限空间是否与其它系统完全隔断,成为一个独立的系统。

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

监护人是保证作业安全的关键人物。监护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以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监护人应由进入受限空间所在单位指派责任心强、熟悉工艺流程,了解介质的化学、物理性能,会使用气防器具、消防器材,懂急救知识,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并且经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监护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监护人进行监护时,应佩戴明显标志,合理行使自己的职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在院分管安全领导和安全保卫处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受限空间的隔断、空气置换及更让人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比较多时,要对作业人员逐个登记、点数。作业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作业环境的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监护过程中,监护人千万不能以为自己没事干而擅自离开监护现场,也不允许在监护期间看书看报或兼做其他工作。

五、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保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的关键。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切实做好施工场所的摸底。

2、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一个设备要多采几个点的样,如塔类,至少应测上、中、下3个点;储罐应在物料进出口和中部;卧式容器最好取两端。采样时尽可能伸向设备内部,样品才有代表性,切不可在外口处取样,外口因空气对流采的样品是不准确的。只有当受限空间内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和有毒物含量都为合格,方可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作业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规定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受限空间作业区的出入口周边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容器、设备内作业温度高、湿度大,人体易出汗,就会增加人体触电事故的发生。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必须放置在容器外部;电线电缆不能有破损和裸露的地方;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5、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并在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拆除转动部件与电机连接的联轴器。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付验收。

7、作业的受限空间内,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用通风机、鼓风机强制抽风或鼓风,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特别是气温较高的容器内作业,容器内的防腐作业,一次作业时间以不超过30分钟为宜。

8、对危险性较大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如反应釜内检修、大型油罐人工清罐等、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制定较为详细的作业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9、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发生事故,抢救工作应争分夺秒,但须沉着冷静正确处理事故。不得拖延耽误,更不能盲目抢救。抢救者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只有将自己保护好,才能更有效地抢救别人。否则会适得其反,不但救不了别人,也会葬送自己的生命。

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后的检查验收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后的检查验收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必须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任务完成以后,监护人员应对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人数进行清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对受限空间内的作业工具、消防气防器材、废弃物等全部带离作业现场,不能有遗漏。

2、作业任务完成后,监护人还应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当班人员交待作业任务的完成情况和作业现场的工艺状况,以便操作人员进行巡检和操作。

3、对反应釜内检修、油罐清罐等较大项目的作业,作业任务全部完成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编制“封罐、投用检查表”,组织生产、设备、安全等专业人员,对检修作业项目逐一进行检查,对遗留在受限空间的作业工具、器具,螺栓、垫片等材料进行彻底清查。检查无误,各检查人员在“封罐、投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封罐投用。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进行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

2、安全隔绝

(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

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个体防护措施

(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耳罩、用棉球塞住耳朵等防噪声措施。

6、照明及用电安全

(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7、监护

(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8、其它安全要求

(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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