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王建国
副主任:宋春娜、赵广耀、隋松智
成 员:各系、部、处、室负责人
校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朱卫华兼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环保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负责研究、指导、协调学院安全环保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3、研究提出学院安全环保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4、分析学院安全环保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环保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
5、督查学院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整改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
组 长:宋春娜
副组长:朱卫华
成 员:刘桂东、李 超、安全保卫处工作人员、东良物业负责人、天嘉餐饮负责人、快客利餐饮负责人、医务室负责人
职责:
1、传达落实上级安全管理文件,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2、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安全大检查,查找隐患落实整改。
3、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环保工作计划。
4、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5、负责起草制定安全环保管理文件。
6、负责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7、负责师生日常安全管理。
(三)学生安全管理委员会
组 长:隋松智
副组长:季闪电
成 员:学生处工作人员、团委工作人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各系部主任、辅导员、全体教师
职责:
1、领导和统筹学校全体学生安全工作,全面制定学生安全工作方案。
2、定期召开师生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学校师生安全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4、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5、组织开展如应急逃生、防溺水、防邪教、防网络诈骗、网络贷陷阱等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6、定期组织召开各系部、辅导员、老师、学生安全工作会议。
7、配合教务处做好日常教学期间安全管理。
二、全校安全管理重点
消防管理、设备设施管理、校内外治安管理、建筑工地施工管理、食品卫生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防溺水管理、宿舍用电用火管理、大型活动防踩踏管理、实习实训期间安全管理、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校园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校内活动安全管理、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心理疾病等特殊人员管理、学生校内外聚餐、防邪教、意识形态管理等方面。
三、安全工作职责
全体教职工在各自岗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管理意识,时刻抓好安全工作防线。
(一)安全保卫处
负责消防管理,包括消防检查,消防培训。负责“三防”管理包括,治安巡逻、法制教育培训、大型活动安保、突发事件处置。负责安全环保管理,包括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救援预案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
(二)学生处
负责制定学院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学生管理制度。负责学生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督促辅导员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负责做好与相关系、部、处、室的沟通衔接工作。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三)后勤处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负责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学院水电暖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校医务室、物业、餐饮单位、门市房资质审查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四)基建处
负责负责承包单位资质、安全技术人员配备等事项审查。负责在建工程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负责编制年度施工安全计划。负责召开施工单位安全工作会议。
(五)各系、部
全面负责全校学生思政教育,制定学生思政教育政策和方针。负责开展各系师生在宗教、反邪教、防诈骗等方面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评估及预防措施。负责上课、外出实习期间学生安全管理。
(六)各处、室
负责本部门员工安全环保、消防、交通等方面管理工作。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七)团委
制定团委活动安全总体规划、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校园文化建设、团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在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负责运动会、社团活动等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八)辅导员
做好“五个知道”的相关工作。即对学生思想状况、学习工作状况、生活状况、身体状况和自然状况知道。负责组织召开主题班会。负责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差生、特困生和网络成瘾等特殊群体的心理调查和疏导工作。负责节假日和正常工作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学生开展日常活动。负责学生早操、军训、社会实践、宿舍管理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九)各系学工办
负责协助系主任制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学生的教育、服务与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辅导员和老师布置落实学校各项任务和决定,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本系部学生思政、安全、心理健康、素质教育等方面工作开展。负责组织召开本系部安全工作会议。
(十)全体教职工
在工作中必须坚守岗位,上课老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参加学院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做到“四不伤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审批通过,安全管理由带队人员负责。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上、下班交通安全。
(十一)东良物业
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负责员工安全培训,参与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负责卫生清理及蚊蝇灭杀工作;负责学院设备设施日常维保工作。
(十二)天嘉餐饮、快客利餐饮
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制定安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负责从业人员审查及健康证办理。负责对从事餐饮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负责管辖区域内安全环保、治安、卫生防疫、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医务室
负责卫生防疫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师生意外受伤后的应急救护。负责军训等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负责临床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十四)各门市房业主
执行学院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负责承租门市消防、治安管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商品。负责本门市运输车辆在校园区域内交通安全管理。
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及教育培训
将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及教育培训纳入日常教学课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师生安全观念,提高防护自救能力,使教育效果达到“四个明显”:即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明显加强,教师职业素养明显提高,学校、家庭、社会安全环境明显优化,大学生安全教育体系明显形成。
1、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防溺水、防踩踏、防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校园贷、心理复辅导、防邪教等专题教育培训。
2、各系、部定期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各班级定期召开安全班会,会议留有影像、文字记录。将相关记录报送安全部保卫处备案。
3、每年安全生产月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主题活动。
4、节假日学生离校前各系部、班级组织开展安全专题安全例会,签订安全协议书。
5、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消防、安全环保、交通等专项培训。
6、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根据安全形势的变化总结经验,部署下一步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五、信息报送及应急救援机制
1、学校安全事故包括因饮食中毒、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危房倒塌、火灾、溺水、社会实践活动等导致师生重大伤亡的事故以及学生出走、学生被绑架或拐卖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2、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上报安全保卫处和学生处,同时安委会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校领导,并在两小时内书面报告。报送信息时,要准确报告事发地点、伤亡人数和应急处置措施。
3、安委会领导要坐阵现场处置事故。
4、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救助预案,每学期进行演练培训。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5、建立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安全信息报告人员(朱卫华、季闪电)。
6、安委会全体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随时接报,及时上报。
7、加强责任追究,对因漏报、瞒报、迟报而贻误处理时机、酿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督检查机制
安委会不定期对学院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将检查情况进行全院通报,并纳入安全奖考核当中,当月进行兑现。
安全管理工作没有职务高低、主辅之分,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真正做到人人监督、各负其责,把安全工作渗透到每个角落,全力保障学院师生安全,全面推动平安校园的建设。
附件:《学生安全紧急情况处置流程》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学生安全紧急情况处置流程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日常出现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反应速度和应急处理能力,特制订本流程。
一、适用范围
1、学生宿舍、教室等突发火灾事件:
2、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校外人员来校滋事等恶性事件;
3、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溺水、交通意外、突发性疾病、食物酒精中毒等其他原因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
4、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二、发生上述紧急情况处置流程
1、发生火灾紧急情况时,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按下手动火灾报警装置,同时拨打安全保卫处电话、学生处和火灾报警电话,学生务必迅速上报辅导员,辅导员向系主要领导、学生处汇报,由保卫处或学生处负责人报告值班院长。火灾发生初期使用就近灭火箱内的灭火器和消防水枪进行扑救。通知火灾现场人员立即进行撤离,学生处安排学生干部进行现场警戒,排查火灾现场有无被困人员,等待消防救护人员到来。
2、发生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校外人员来校滋事等恶性事件,现场或知情人员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向系主要领导、学生处汇报,由保卫处或学生处负责人报告值班院长。接到报告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恶化,情况严重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经校领导同意,相关系部负责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溺水、交通意外、突发性疾病、食物酒精中毒等其他原因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应立即拨打校医务室电话,通知校医进行现场急救处置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说明地点及受伤情况,学生务必迅速上报辅导员,辅导员向系主要领导、学生处汇报,由保卫处或学生处负责人报告值班院长,经校领导同意,相关系部负责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4、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发现学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和相关负责人报告;辅导员和相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迅速组织查找,查明去向;当事人所在系应及时向学生处报告;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学生处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学值班院长报告,通过多种形式、各种途径组织寻找,并根据学校值班院长的指示,由保卫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经校领导同意,相关系部负责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三、应急联系电话
院办24小时值班电话:0535—8020201
学生处电话:0535—8307967 季闪电:18853515199
安全保卫处电话:0535—8307959 朱卫华:18562181616
消防值班电话:0535—8307350
后勤处电话:0535—8307956 物业值班:0535—8307963
校医务室电话:0535—8307965 于医生:13562511010
公安报警电话:110 火警报警电话:119
急救报警电话:120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