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2018]7号)文件精神,我院组织开展“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推荐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第一线,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
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享有很高声誉,在本单位,本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具体条件见鲁教师[2018]7号文件)。
三、评选办法
1、系、部推荐。以系、部为单位,每个系、部推荐1名参选人。
2、学院报送。根据各系、部推荐人选,经学院审核后上报。
四、时间要求
各系、部于6月1日前完成推荐工作,人事处于6月5日前按要求完成审核、填报工作。
附: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2018]7号)
人事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