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学院周转房管理水平,改善教师居住环境,促进校园安全、和谐,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入住周转房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配
合学院日常管理。
二、周转房室内不得随意拆改;不得私自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路、阀门、报警器等安全设施;居住人员要经常检查室内水、电、燃气设施,如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后勤与资产处报修。如因私自乱接电线、改动水、燃气管路等配套实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周转房居住人员负责。
三、周转房居住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中毒等事故。
四、室外不得乱搭乱建,不占用公共区域;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保持门前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周转房内不允许饲养家禽及劣性动物(如:劣性犬类)。
六、周转房居住人员要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室内外设施。
七、周转房公寓楼运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确需进入的必须经保卫处同意,并按规定时间驶离。
八、周转房居住人员的小型车辆要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九、周转房居住人员不得随意倾倒垃圾、杂物,生活垃圾及杂物要投放至室外垃圾箱。
十、周转房居住人员不得将电动车停放至楼内,不得在楼内对电动车以及其他大功率充电设备充电,避免发生火灾。
十一、周转房内严禁开展赌博、封建迷信等各种违法活动,居住人员应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积极向上的社会正能量,邻里之间要团结、友爱、和谐共处。
十二、周转房居住人员如有亲友探访,应做好探访人员的管理,对来访人员在校内的一切行为及安全负责。
十三、按照本规定要求,学院将不定期对周转房进行专项检查,居住人员要积极配合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学院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以通知单的形式发送给居住人,并限期整改,如未能按期整改,视情节给予每次100-1000元的处罚,如多次督促仍不能改正的,将限期搬离周转房。
十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