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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科职责
2022-03-30 09:58   审核人:

资产科是对学院资产进行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学院资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政策和法规,依据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和仪器设备管理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实训、行政用材料、设备的规划、论证,组织学院材料、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和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仪器设备、物资采购、质检、验收、登记、质保、售后等工作。

四、参与学院实验、实训项目方案设计、论证、实施等工作。

五、负责学院房屋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公用房屋档案建设、房屋资源使用管理,使用手续监督等。

六、负责执行学院采购计划,完成物资、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按照采购程序完成物资采购、合同签定、合同执行等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采购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

八、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行政所用物资、家具以及大宗批量物资、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院固定资产台帐管理,负责资产的验收登记、建卡、建帐、调拨、报废、回收处理等管理工作。负责学院资产登记、统计、评估检查等产权管理工作。

十、负责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工作。确保采购公平、公正、公开。

十一、负责常规类采购项目的询价比价、合同拟定、会签、验收等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资产的宏观调配工作,监督检查教学、科研及行政部门管理和使用资产情况。

十三、每半年组织一次资产清查工作,为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数据;按期向教育部、省市统计部门和学院有关部门报送资产统计报表与数据,定期与学院财务部门核对资产总额。

十四、负责低值易耗品管理,定期跟踪、检查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

十五、负责物资仓库管理,定期检查、盘点、报表等工作。

十六、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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